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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港艺人何韵诗等5人上诉被驳回
📋总体概括
香港上诉庭今日颁发判辞,正式驳回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及何韵诗5人就定罪提出的上诉。5人作为「612人道支援基金」信托人及社团干事,被票控于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期间没有在指明时限内为该基金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并判罚款。上诉被驳回意味着定罪维持原判,此案也再次明确了本地社团须依法注册的法律底线。
⚡关键信息
- ▸上诉庭正式驳回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何韵诗5人的上诉,定罪维持原判。
- ▸5人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罪,经审讯后罪成并被判罚款。
- ▸涉案实体为「612人道支援基金」,指控时段为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5人均为该基金信托人。
- ▸案件焦点在于5人作为基金干事未依法在指明时限内为基金办理社团注册或豁免注册手续。
🔥犀利点评
上诉被驳回并不意外——未依法注册是白纸黑字的程序性违法,查证成本低、辩护空间小,上诉庭驳回基本是对原审定罪的背书。真正的信号在于:法律不会因为你顶着艺人、资深大律师或主教头衔就网开一面,基金会可以成为组织运作的外壳,但注册义务躲不掉。对娱乐资本和公益壳运作方而言,这是明确的合规警示。

反中乱港分子陈日君、吴霭仪、许宝强、何秀兰和何韵诗,被票控一项“没有在指明时限内申请注册或豁免注册社团”,指他们在2019年7月16日至2021年10月31日,作为“612 人道支援基金”的本地社团干事,没有在指明时限内为基金注册。5人均为基金的信托人,经审讯后被裁定罪成并遭判罚款。5名反中乱港分子就定罪提出上诉,上诉庭今日(3日)颁发判辞,正式驳回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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